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饮食业经营场所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饮食业经营场所,尚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