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公安等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防止遭受打击报复。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