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按照统一规划,投资造林或者合作兴办股份制林场、苗圃和果园,谁投资谁受益,保护其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