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的范围包括居民家庭水表前与二次供水相关的全部设施、结构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竣工图、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资料以及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件。

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