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它履行职责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新的主席团为止。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