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五章 人文风貌保护第三十五条有效保护人文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