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排污者不按要求提供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