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排污者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境管理台账。环境管理台账应当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维护的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