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将该格式条款违反本条例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提供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