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支撑体系和队伍建设,统筹组织协调本市职业教育科研教研工作。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