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