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管理第八条已修改高速公路大修、中修和养护专项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法人负责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度。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