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五条有效爱卫会委员部门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爱卫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