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第五章 检验鉴定第三十五条已修改人参种植者在人参采收前,可以委托人参检验鉴定机构对拟采收的人参进行质量安全检验鉴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