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人参自然资源状况划定人参种植重点发展区域,依托人参种植重点发展区域,扶持培育大型人参企业和人参产业集群,规划建设人参产品研发和精深加工产业园区。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