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章 组织制度第十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中普通职工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代表应当超过半数。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