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芜湖铁画制作人员在申报市级或者县级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并责令退还依照本条例给予的补助。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