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芜湖铁画制作人员在申报市级或者县级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认定机关撤销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并责令退还依照本条例给予的补助。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