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芜湖铁画生产、经营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犯芜湖铁画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二)侵害芜湖铁画经营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妨害芜湖铁画创新与发展的其他行为。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