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与发展第三十三条有效芜湖铁画生产、经营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一)侵犯芜湖铁画相关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二)侵害芜湖铁画经营者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妨害芜湖铁画创新与发展的其他行为。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