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与发展第三十条有效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指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与芜湖铁画相关的专利。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