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十二条已修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控制和扑灭疫病。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