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作出处罚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出处罚规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