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园管理单位不得将公园管理用房改作经营性用房或者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