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区域性整体保护第三十条有效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因保护不力,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相关的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