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机关、学校、医院、宾馆、商店等单位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应当逐步采用先进的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