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筹资金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事业,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对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事业提供捐助。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6月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