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 采购合同第三十二条已废止政府采购机构签订的采购合同涉及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零配件后续供应等问题的,政府采购机构可与需求人约定,并通知签订合同的供应人,由需求人行使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