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鸡足山管理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管理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占用宗教遗址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应当事先征得宗教事务部门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的同意,按照原规模、性质重建或者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