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建设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