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四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经济功能区,是指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保税区、青岛出口加工区以及国家批准设立的其他经济功能区。本条例所称高处悬挂作业,是指从建筑物上部将人员以及设备用绳索悬挂在空中二米以上,从事粉刷、喷涂、清洁或者安装等作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