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第三章 校舍场地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学校出入口、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装置以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