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组织善后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