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三十八条有效发现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行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急救医疗单位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