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有效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得在车行道内兜售、发送物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