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有效机动车需要上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当事先检查车辆的轮胎、燃料、润滑油、制动器、灯光、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等,并保证安全有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