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省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拖拉机、货运汽车、三轮汽车通行的区域。确因需要在禁止或者限制通行的路段行驶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