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应当在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召开首次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