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三章 用血管理第十八条已废止实行公民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单位互助和社会援助相结合的用血制度。献血公民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