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第四条有效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