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涉及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地方法规 · 阜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