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二条有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报省辖市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建设、财政、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等部门备案。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