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对农业节水项目及含有节水措施的农业开发项目,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立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兴建蓄水设施,因地制宜建设集雨水窖、水池、水柜、水塘等蓄水工程,适时拦蓄雨洪水,增加有效水源。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