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二条已修改担任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职务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遵守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