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村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