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务公开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