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区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的整治,并可以采取联合执法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