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矿业企业废渣、废气、废水排放、安全生产应当达到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