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四十五条已修改法规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人大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