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港口条例/第三章 港口经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港口经营人应当在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港口经营活动。港口经营许可证不得转让、出借和出租。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