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通过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包括立法审议项目和立法调研项目两类。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地方法规 · 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