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二章 调查第十三条有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征得调查对象的同意,尊重其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应当客观、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和传承脉络,不得编造歪曲调查信息。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